英国与法国电力体制的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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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青达.英国与法国电力体制的比较[J].能源工程,1994(2):6-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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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青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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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电力局 31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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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竞争型的英国电力体制和集中垄断型的法国电力体制是目前世界上两种具有鲜明特点、引人注目并且议论最多的体制。对两者的共同点和不同点进行分析比较,从而找出可供借鉴的经验,对于我国下一阶段电力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意义。 一、英国电力体制与法国电力体制的共同点 1.都实行政企分开。 2.电力企业都实行公司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政府对电力企业都以一定的方式进行调控,但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 4.电价水平都能保证电力企业具有还本付息和自我发展能力,都具有较强的投资功能。 5.电力法规体系都较健全。政府和电力企业都依法办事,需要变动和改革的事项,先立法,后行动。 6.在体制的设计上都体现了重视和保障用户利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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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英国 法国 电力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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