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6月1日起施行五类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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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莉,王英姿.《健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6月1日起施行五类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J].广西城镇建设,2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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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莉 王英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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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日前,建设部出台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全文见4版,以下简称之《规定》),明确了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的具体事项.该《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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