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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消防法》——明确消防工作社会主体责任
作者单位:中国图片库
摘    要:新修订《消防法》八大方面的变化:一、提出了新的消防工作原则,即"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二、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新修订的《消防法》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各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公民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三、改革了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新修订的《消防法》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检查、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消防行政处罚等制度进行了改革,取消了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行政许可。四、加强了农村消防工作。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新修订的《消防法》对乡镇消防规划、消防力量建设、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五、完善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制。新修订的《消防法》增加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的规定,保障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六、完善了政府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新修订的《消防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在政府的领导下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七、加大对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新修订的《消防法》完善了应予行政处罚的违反消防法规行为条文,调整了处罚种类,明确了罚款数额,对一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设定了拘留处罚,增强了法律威慑力。八、加强对消防执法工作的监督。新修订的《消防法》增加了"监督检查"一章,明确了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消防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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