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环卫部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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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科春.钦州市环卫部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J].广西城镇建设,2006(1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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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科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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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钦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将15户恶意拖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商家告上了法庭。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目前已经受理这起案件,将择日开庭审理。环卫部门因收不到垃圾处理费而将拖欠户告上法庭,这在钦州市还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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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钦州市 合法权益 生活垃圾处理费 环境卫生管理处 维护 武器 法律 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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