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去有时──写在《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前 |
| |
引用本文: | 谷淑娟.烟花爆竹去有时──写在《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前[J].河南消防,1994(Z1). |
| |
作者姓名: | 谷淑娟 |
| |
摘 要: | 自从我们的祖先发明了火药,鞭炮在民间便拥有了自己不可动摇的一席之地。婚丧嫁娶、开业大吉、乔迁新居等等场合都少不了借鞭炮助兴驱邪。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沿续了近千年。进入二十世记九十年海,我国许多大中城市相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识之士慨叹,这是精神文明发展到当今的必然结果,也是飞速发展的生产力对旧的传统习俗的猛烈冲击。试想,在喜庆祝福的气氛中,奏响一风舒缓优美的音乐、岂不比噼啪作响的鞭炮更能绘人以美的感受?谁又能说一曲低沉凝重的哀乐不能寄托对逝去亲人的哀思?燃放烟花烘爆竹的旧习不仅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浪费…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