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五个问题——以江门城市总体规划为例 |
| |
引用本文: | 郭耀武,陈立飞.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五个问题——以江门城市总体规划为例[J].规划师,2006,22(11):70-72. |
| |
作者姓名: | 郭耀武 陈立飞 |
| |
作者单位: | 广东省江门市规划局,广东省江门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 |
摘 要: |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应立足总体规划的本原,以政府的需求为导向,由政府作为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主体,将长远目标与客观实际相结合,实现城市空间资源的配置,减少技术规范性定义,加强规划成果的公共政策作用,提高规划成果的法律地位。
|
关 键 词: | 城市总体规划 编制 江门市 |
收稿时间: | 04 30 2006 12:00AM |
修稿时间: | 08 22 2006 12:00AM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