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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不公示最高罚款3万元
摘    要:正为了让市民更直观地了解产品信息质量,西安市食药监局决定在食用农产品市场建立信息公示制度,要求在9月10日前,食用农产品市场应当在市场显著位置,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统一的信息公示牌。根据规定,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并公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信息。公示牌内容包括: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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