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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新建房屋须留太阳能位置
摘    要:《可再生能源法》已于近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明年起,开发商在设计新建房屋时,须预留太阳能利用系统的位置。将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七条规定,明年起,开发商在设计新建房屋时,须预留太阳能利用系统的位置。现有的住房,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不许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住户就可以安装,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无权制止。

关 键 词:《可再生能源法》 新建房屋 太阳能热水器 利用系统 2006年 开发商 物业公司 设计 预留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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