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资源费征收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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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玉明 熊玉泉 章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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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十堰市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十堰,442000;湖北省十堰市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十堰,442000;湖北省十堰市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十堰,4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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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人类生存的生命线。1988年原《水法》颁布实施,确定了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提出了开征水资源费问题;之后,国务院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将中央直属水电企业等划为免征范围,因此,位于十堰市境内的丹江口水电站、黄龙滩电站的水资源费一直没有开征。2002年10月新《水法》颁布实施;2004年国务院以国办发〔2004〕36号文件下发了《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其中强调要加强水资源管理,开征水资源费。为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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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南水北调中线 水资源费 经济可持续发展 |
文章编号: | 1671-1408(2006)06-0030-03 |
收稿时间: | 2006-01-13 |
修稿时间: | 2006-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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