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缩微人员的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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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贵英,程枚珍.浅议缩微人员的基本要求[J].数字与缩微影像,2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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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贵英 程枚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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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市档案局
(邱贵英),青岛市档案局(程枚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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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对档案缩微品法律地位规定:“档案缩微品和其他复制形式的档案,载有档案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者印章标记的,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的效力。”为此,档案缩微品的质量至关重要。要想制成高质量的档案缩微品,对从事缩微技术的人员也有较高的要求。下面就缩微技术人员谈几点要求。1 要有爱岗敬业的精神首先要求从事缩微工作的人员有较高的素质,有爱岗敬业的精神。人是有思想的,在工作中肯定会遇到这样或那样不开心的事情,尤其是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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