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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莱山区城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步入正轨
作者姓名:刘玉杰  林娣  姚淑玲  冯永和
作者单位:1. 烟台市莱山区水利局
2. 泰安市水土保持研究所
摘    要: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搞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烟台市莱山区根据烟水字[2002]7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具体情况,联合计划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莱山分局、公路管理局、经济贸易局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的通知”。半年来,五部门联合把关,密切配合,使该区的城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步入正轨。 一是申报水土保持方案及时。新上开发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首先要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其它手续,

关 键 词:山东烟台  城市水土保持  监督执法工作  方案申报  设施补偿费  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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