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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观念才能转换机制——碳化硅分厂实行“老厂分办”的调查
引用本文:曲路新.更新观念才能转换机制——碳化硅分厂实行“老厂分办”的调查[J].中国有色金属,1994(3).
作者姓名:曲路新
作者单位:葫芦岛锌厂
摘    要:葫芦岛锌厂原六车间是生产碳化硅耐火材料系列制品的生产单位,在企业深化改革中,因其具备独立经营的条件,所以,总厂按总公司的指示精神,将其作为“老厂分办”的试点。所谓“老厂分办”就是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框架,采取乡镇企业的管理模式,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达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 1992年12月,经过多方反复测算,《葫芦岛锌厂碳化硅分厂‘老厂分办’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将六车间更名为碳化硅分厂,分厂厂长王若伦与总厂厂长郭宗昌签订了承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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