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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对部分重点工业行业实施错峰生产
摘    要:为避免冬春季工业生产排放加重大气污染,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10日,宁夏对冶金、建材、化工、铸造等部分重点工业行业实施错峰生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2019-2020年冬春季部分重点工业行业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全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中,承担居民供暖、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生产线不能在冬春季错峰生产期间停窑的,应根据相关要求在夏秋季安排错峰生产;电石、焦炭、活性炭、金属钠、染料等化工企业,能耗、环保、安全达不到有关要求的,由各市结合实际实施限产或停产;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铸造熔炼设备采暖期实施停产。

关 键 词:水泥窑协同处置  金属钠  生态环境  错峰生产  采暖期  重点工业行业  工业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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