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条例》再现太湖美景——访江苏省水利厅厅长吕振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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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瀛.贯彻落实《条例》再现太湖美景——访江苏省水利厅厅长吕振霖[J].中国水利,2012(8):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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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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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水利》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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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标志着太湖流域管理进入了依法治水的新阶段.记者日前就《条例》在江苏省的贯彻实施情况采访了江苏省水利厅厅长吕振霖.
中国水利: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您认为《条例》的施行对加强太湖流域综合管理有何现实意义?
吕振霖:太湖流域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条例》对进一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建立有流域特色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条例》建立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和水污染防治等各项制度,完善了保障机制和监督措施等,对于促进太湖流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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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太湖流域 《条例》 江苏省 水利厅 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依法治水 流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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