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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品卫生管理办法
摘    要: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加强对调味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酱油、食醋、味精、食盐(其中包括海、井、矿、湖盐)、复合调味品等。第三条生产加工调味品不得使用变质或未去除有毒物质的原料。生产用水应符合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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