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效力研究 |
| |
引用本文: | 张晓丽,尹贻林,李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效力研究[J].项目管理技术,2012(5):63-67. |
| |
作者姓名: | 张晓丽 尹贻林 李彪 |
| |
作者单位: | 1. 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天津,300384 2. 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天津300384;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天津300072 |
| |
摘 要: | 在清单计价模式下,由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业主免责性条款与清单计价规范中强制性条文规定冲突,导致大量结算争议,其原因在于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法律效力未能明确。基于此,以明确违反强制性条文合同的有效性及处理方式为目的,采用三段论的推理方法,从清单计价规范的属性和效力影响渊源两个视角论证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必须严格执行,并进一步论证了强制性条文属于效力性强制规范,若违反强制性条文将会导致合同约定无效,并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
关 键 词: | 清单计价规范 强制性条文 效力性强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