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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报批程序刍议
引用本文:徐新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报批程序刍议[J].治淮,1999(2):11-11.
作者姓名:徐新华
作者单位:淮委防汛办
摘    要:1993年3月11日,水利部以水政(1993)143号文“关于淮河水利委员会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权限的通知”,首先授予淮委建设项目审查权。根据这个授权,淮河流域所有大型水工程,指定河段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淮委直管河段及省界河段的大中小型建设项目由淮委审查,强化了流域机构在建设项目审查中的主体作用。 一、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报批程序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淮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关 键 词:河道管理  建设项目  报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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