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水行政监察规范化建设 开创水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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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以忠.搞好水行政监察规范化建设 开创水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J].治淮,199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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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以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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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连云港市水利局 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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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新形势下,连云港市水利局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契机,狠抓水利执法体系的建设。经连云港市编委批准,于1995年12月成立了连云港市水政监察支队,成为全省11个直辖市中第一个市(县)两级全部组建水政监察机构的单位。通过配备水政监察人员,制定水政监察支(大)队岗位职责,加强了队伍建设,强化了水行政和水资源管理,加大了执法力度,使水行政管理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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