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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如何应对美国关税法337条款调查
引用本文:周孜冶,廖圣强,陈炽,Hamilton Loeb.中国企业如何应对美国关税法337条款调查[J].信息技术与标准化,2004(8):49-53.
作者姓名:周孜冶  廖圣强  陈炽  Hamilton Loeb
作者单位:1. 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2. 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华盛顿办事处
摘    要: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已成为国际知识经济竞争中的支柱。谁拥有的知识产权越多,谁占领的市场就越大,谁的获利能力也就越大,谁就越能在市场竞争中获胜。在高科技贸易方面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美国厂商在拥有知识产权的前提下不断援引所谓337条款对外国厂商进行指控。

关 键 词:中国企业  关税法  外国厂商  获利能力  知识产权  美国  条款  前提  目的  应对

Research on How Chinese Enterprises Answer Section 337 of The United States Tariff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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