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现状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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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利锋.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现状及建议[J].浙江消防,2006(6):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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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利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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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具体的说明问题,笔者深入调查了的浙江省某地区。该地区是我国沿海开放城市之一,面积11784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46.19万人,下辖三区两市(县级)六县。该地区直接从事消防监督管理的一线人员不到100人,而同样具有消防监督职责的公安派出所机构(持有“人民警察证”的派出所民警具有所在辖区消防监督职责)遍布城乡,该地区现有公安派出所侣4个,在编派出所民警2000多人。据保守统计,2002年至2004年三年时间该地区派出所共检查单位2.6万家,对75家单位和15个个人实施了行政处罚,计罚款46.25万元,平均每人每年检查单位约为4家、每人每年罚款70多元。而该地区整个支队仅2004年一年,检查单位6000多家,对350家单位和300个个人实施了行政处罚,计罚款274.3万元,平均每人每年检查单位60家、每人每年罚款2万多元,人均检查单位和罚款度分别相当于当年派出所的15倍和390倍。显然,推进消防社会化进程公安派出所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却没能很好地发挥作用,究其公安派出所没能发挥应有的消防职责作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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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防监督管理 公安派出所 人民警察 行政处罚 消防社会化 检查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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