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论增值税转型对电网企业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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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电力会计学会税务专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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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54年在法国率先实行增值税以来,在其后二、三十年的时间里,迅速在世界范围内推行。我国从1994年起,在工业、商贸、进口环节和加工、修理修配等环节普遍实行了增值税。由于增值税的核心内容是减除税基中的已经征过税的价值以避免重复课税,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税款的税种。实际操作中采用抵扣的方法计算,即纳税人根据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从中扣除购买原材料等已缴纳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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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增值税 电网企业 世界范围 实际操作 销售额 纳税人 原材料 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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