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的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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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秀华,陈益凤,沈林.对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的再认识[J].建筑安全,2005,20(1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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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秀华 陈益凤 沈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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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 2. 四川华西集团培训中心 3. 四川新世纪医用高分子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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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经颁布实施三年。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了相关的规定。三年来,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过程中,建筑企业通过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企业各级人员不同程度地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增加了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了安全生产技能.提高了安全管理能力。但是,随着时问的推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企业一些人员的脑海里开始慢慢有些淡化、厌倦,认为是老生常谈、重复劳动。没有树立素质教育、终身教育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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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教育培训工作 建筑企业 安全生产意识 生产知识 管理能力 素质教育 终身教育 |
收稿时间: | 2005-10-19 |
修稿时间: | 2005年10月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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