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水下生产设施为中心的渔船安全作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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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春洁,贾旭,朱伟亮,陈新佳,吕林.以水下生产设施为中心的渔船安全作业范围[J].中国海上油气,2014(6):93-97,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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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春洁 贾旭 朱伟亮 陈新佳 吕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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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海油研究总院;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大连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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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水下生产设施位于水下,如果附近有渔业活动,渔具系统可能会与水下生产设施发生碰撞,导致水下生产设施保护架被船拖坏并引起管道、脐带缆等损伤。主要针对东海海域采用理论和数值分析方法建立了在一定航速、缆索长度、网具类型等控制参数下的渔具系统运动轨迹的数值模型,并与相关文献的数值结果进行了对比,验证了本文数值模型和计算方法的正确性,最终根据我国东海海域实际水深及渔业情况,界定出该海域以水下生产设施为中心的渔船安全作业半径不得小于35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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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下生产设施 渔具系统 碰撞 运动轨迹 安全作业范围 数值分析 东海海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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