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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水下生产设施为中心的渔船安全作业范围
引用本文:于春洁,贾旭,朱伟亮,陈新佳,吕林.以水下生产设施为中心的渔船安全作业范围[J].中国海上油气,2014(6):93-97,101.
作者姓名:于春洁  贾旭  朱伟亮  陈新佳  吕林
作者单位:中海油研究总院;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大连理工大学
摘    要:由于水下生产设施位于水下,如果附近有渔业活动,渔具系统可能会与水下生产设施发生碰撞,导致水下生产设施保护架被船拖坏并引起管道、脐带缆等损伤。主要针对东海海域采用理论和数值分析方法建立了在一定航速、缆索长度、网具类型等控制参数下的渔具系统运动轨迹的数值模型,并与相关文献的数值结果进行了对比,验证了本文数值模型和计算方法的正确性,最终根据我国东海海域实际水深及渔业情况,界定出该海域以水下生产设施为中心的渔船安全作业半径不得小于350 m。

关 键 词:水下生产设施  渔具系统  碰撞  运动轨迹  安全作业范围  数值分析  东海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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