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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布新版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摘    要:正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新版《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自新版规定执行之日起,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同时废止。通知明确,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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