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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海河流域防洪规划
摘    要:2008年2月26日,国务院批复海河流域防洪规划,指出:“力争到2015年,海河流域中下游地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永定河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北京市、天津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石家庄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中等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重点支流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

关 键 词:海河流域  防洪规划  国务院  批复  城市防洪标准  中下游地区  石家庄市  永定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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