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外国对信息网络版权的保护
摘    要:中国网络著作权司法保护由于立法滞后,实践时间尚短,故一般案例均停留在是与非的判决上。要么侵权要么不侵权。较少对诸多复杂问题作深入探讨。而国际上,自1996年《版权条约》、《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之后,许多国家和地区都修改了版权法或制订了网络传播法律,在司法实践方面,也提供了某些可供借鉴的判例。

关 键 词:互联网  网络地址  网站  信息网络  版权保护  《版权条约》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