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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视台获准开办IP电视、手机电视
摘    要:国家广电总局网站消息,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下属的上海电视台已正式获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开办以电视机、手持设备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传播业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IP电视、手机电视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按照《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第39号令)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许可证由国家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广电总局按业务类别、传输网络、接收终端等项目分类核发。

关 键 词:上海电视台  IP电视  手机电视  国家广电总局  视听节目  接收终端  手持设备  电视机  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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