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使用MJS—17锯齿型籽棉衣分试轧机进行棉花收购势在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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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友祥,魏传芳.推广使用MJS—17锯齿型籽棉衣分试轧机进行棉花收购势在必行[J].中国纤检,19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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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友祥 魏传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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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兴化市棉花公司
(唐友祥),兴化市棉花公司(魏传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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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用小锯齿机取代皮辊机试轧收购,取消皮辊棉品级实物标准是国家棉花标准改革领导小组在1987年即已确定的改革目标。 自GB1103—72细绒棉国家标准试行以来,在我国棉花收购工作中,籽棉检验普遍采用皮辊机试轧衣分。该机器不但轧花速度慢、质量低,而且使收购标准与加工标准不统一等一系列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MJS—17锯齿型籽棉衣分试轧机应运而生,它是一种从根本上改变我国长期以来收购标准与加工标准不统一的更新换代产品,被内贸部列入科技攻关重点项目,是我国棉花标准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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