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室内装修起争端——合同中没有约定保修期,就不保修了吗?
引用本文:檀岩松.室内装修起争端——合同中没有约定保修期,就不保修了吗?[J].福建质量信息,2007(11).
作者姓名:檀岩松
摘    要:案情简介:2005年3月,福州的王女士经熟人介绍,认识一个自称是某装修公司下属分公司经理的陈某。陈某说,他一直在搞室内装修,很多业主对自己赞赏有加,并列举了一长串委托他装修房屋的业主姓名。王女士信以为真。同年4月5日,王女士与陈某正式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把自己刚购买的新房(包括屋顶、厨房、卫生间、卧室地板和几个厨柜)委托其装修,费用共计6.5万元;2005年7月4日之前交付使用。合同签订后,陈某雇了两名工人张某和唐某具体施工。2005年底,王女士一家高高兴兴住进了新房。不料,从2006年5月开始,王女士家的屋顶开始有抹灰层脱落、部分地板开裂、卫生间屋顶渗水等状况。王女士多次找陈某交涉,陈某称自己并非实际施工人员不予以理会。王女士为此交涉了半年毫无结果。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