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火险及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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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根升.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火险及防范[J].山东消防,1999(2):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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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根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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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般公共场所室内装修存在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是:一、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资料未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二、无《装修资质等级证》的施工队伍从事装修,承接装修工程,施工时违章操作。三、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四、地下室、消防泵房、排烟机房、通风空调机房、楼梯间、上下层相通的中庭、自动扶梯、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门厅和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装修材料不符合《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燃烧性能等级。五、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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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场所 室内装修 火灾危险性 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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