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后的变迁——《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推动新型墙材发展的巨大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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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运蓬.立法后的变迁——《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推动新型墙材发展的巨大效能[J].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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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运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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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赣州市墙材革新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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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出台,使全省墙材革新工作有法可依,有力地促进了墙材革新工作的开展。赣州市墙材革新工作以《条例》出台为标志可分前后两个阶段,即从1995年初成立机构到2004年底《条例》出台为前一阶段,从2005年初《条例》实施至今为后一阶段。前后两个阶段的差异足以佐证《条例》对于新型墙材发展所发挥的巨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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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墙材革新 墙体材料 江西 立法 有法可依 赣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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