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地下工程完工后交接工作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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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邦权.谈地下工程完工后交接工作存在的问题[J].建筑知识,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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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邦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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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建安深圳一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香蜜新村21栋首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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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施工前移交工作 原地下室工程的施工单位在退场前需向业主和后一阶段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现场、已完成工程、工程技术资料等有关资料图表、文件的交接。 (一)现场和已完施工项目的移交 1.原施工单位退场前需向业主和后一阶段的施工单位进行交接,并拆除以后不适用的临时设施,撤走施工机具,做到场内整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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