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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结构性权力的海外矿业投资风险评价
引用本文:洪水峰,邓雅婷,李红丹.基于结构性权力的海外矿业投资风险评价[J].中国矿业,2021,30(10):24-31.
作者姓名:洪水峰  邓雅婷  李红丹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经济管理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经济管理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经济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19YJA79002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991482)
摘    要: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海外矿业投资迅猛增长,同时也面临着众多风险。因此必须要对海外矿业投资风险进行科学分析,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本文基于斯特兰奇提出的结构性权力理论,首先构建以安全结构、生产结构、金融结构和知识结构为准则层的矿业投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然后运用Topsis和灰色系统关联法,构建了灰色关联风险评价模型;最后对海外投资金属矿产的风险开展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政局稳定程度是影响海外矿业投资风险关键的因素,其次是教育普及程度、外交关系、社会稳定和资源禀赋;按照国别风险划分,伊朗、菲律宾、越南和波兰为高风险国家;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蒙古国为低风险国家;其他国家为中等风险国家。面对风险影响因素和投资国别的差异,海外矿业投资应科学评估东道国的政治、社会稳定性,对资源禀赋、开采便利性和基础设施完备性进行充分调研;并创新海外矿业投资金融模式,加强矿业投资的专业人才建设和国内外法律条文的规范,来防范和规避海外矿业投资风险。

关 键 词:一带一路  矿业投资  结构性权力  风险评价
收稿时间:2021/4/23 0:00:00
修稿时间:2021/10/17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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