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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地勘单位与矿业权
引用本文:邢新田.国有地勘单位与矿业权[J].资源与产业,2003,5(3):38-41.
作者姓名:邢新田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勘查协会,北京 100037
摘    要:矿业权市场是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文以马克思商品价值论为基础,对矿产资源属性进行分析,提出矿业权资产不等于矿产资源资产;国有地勘单位与矿业权是密不可分的,矿业权资产包括国有地勘单位的劳动物化和地质工作者的体力和智力总和;国家在矿业权市场建设中需处理好矿业权权益归属问题和矿业权收益的分配问题,国有地勘单位应拥有矿业权经营权益。

关 键 词:国有地勘单位  矿产资源  矿业权  资产  市场
文章编号:1006-9399(2003)03-038-04
修稿时间:2002年4月19日

STATEOWNED GEOLOGICAL EXPLORATORY ORGANIZATIONS AND MINING RIGHT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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