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地质环境及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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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卫东.浅议地质环境及其管理[J].资源与产业,2002(3):2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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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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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北京,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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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质环境管理与矿政管理不是同一范畴。地质环境是由于地质作用所形成的对人们生活或者生存具有影响的各种地质环境现象,其行政管理应该是如何保护地质环境和防治地质灾害的问题。而地质矿产研究的实体是由于地质作用所形成的矿产资源,矿政管理是对于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如何进行管理的问题。本文从地质环境的内涵、地质环境的自然属性、地质环境的经济属性,以及地质环境的调查、监测、评估和地质环境行政管理的法律体系等几个方面,简要地阐述了地质环境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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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质环境 法规体系 属性 地质作用 行政管理 |
修稿时间: | 2002年1月10日 |
Elementary discussion on ge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its manag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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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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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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