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制宣传为先导助推和谐水务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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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艳刚,胡晓英.以法制宣传为先导助推和谐水务建设[J].河北水利,2007(6):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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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艳刚 胡晓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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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承德市水务局 2. 承德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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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谐水务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把水法制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突出执法主体的专业性和主动性,探索和把握行政执法的规律性和复杂性,注重执法手段的关联性和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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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务建设 法制宣传 管理层面 执法主体 组成部分 宣传工作 |
修稿时间: | 2007-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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