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之于民用于民——湖北省开征防汛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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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小江,向华峰.取之于民用于民——湖北省开征防汛费[J].中国水利,199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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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小江 向华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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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水利厅
(曹小江),湖北省水利厅(向华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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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湖北省境内长江、汉江浩荡而过,江河纵横,湖泊众多,水库星罗棋布,汛期暴雨集中,过境客水量大,防汛战线长,防洪任务繁重。鉴于防汛抗洪工作历来在湖北所处的特殊地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在今年4月6日以鄂政发(1995)43号文正式颁发了《湖北省防汛费征收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旨在加强防汛抗洪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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