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获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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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小明.《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获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J].江西水利科技,2020,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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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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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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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农村饮水安全事关民生福祉。2005年以来,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江西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农村集中供水发展迅速。截至2019年底,全省农村供水总人口3480万人,共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56万处,供水人口3060万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66.27%。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已全部解决。《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从法制层面将我省农村供水和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成果进行了固化,从规划与建设、水源与水质、供水与用水等方面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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