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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洪区耕种应纳入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项目
引用本文:孙雪丽,毕伟.行洪区耕种应纳入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项目[J].黑龙江水利科技,2009,37(4):144-144.
作者姓名:孙雪丽  毕伟
作者单位:1. 密山市富密灌区水利水保总站连珠山分站,黑龙江,密山,158300
2. 密山市青年灌区水利水保总站和平分站,黑龙江密山,158300
摘    要:行洪区耕种属<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禁止行为,耕种人利用国有土地资源从事农业生产获得收益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河势稳定,造成水土流失和损毁堤防,增加了河道工程维护和行政管理成本,耕种人应当给予补偿.

关 键 词:水利  行洪区  耕种  影响河势  补偿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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