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工作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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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凯.水政工作之我见[J].吉林水利,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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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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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市法制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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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水政工作从开展以来,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1988年~1990年为酝酿准备阶段。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明确了各级政府的水利部门作为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地位,水利工作开始转向依法管理的轨道。水利部门在大力宣传《水法》的同时,将注意力投向了水利执法机构的设立上。二是1991年~1992年为试点、推广阶段。这期间,水利部和吉林省水利厅分别在全国、吉林省范围内开展了建立水利执法体系的综合试点工作。试点的县(市)在建立水改执法机构、制定水利规范性文件、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等方面作了初步的尝试,积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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