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案件过程滕州市信诚砌块厂位于滕州市A镇境内大沙河北岸,该厂是1985年在当地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个体企业,因该企业地处河道管理范围内,其生产场地、规模受滕州市水务局监管。多年来,在滕州市水务局的检查督促指导下,该厂逐年都修整清理河障。但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防汛隐患也逐年突出。2003年汛期,滕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给沿河各乡(镇)下达了清障防汛通知,A镇政府接通知后对辖区内有关防汛部位进行了查防,并于2003年6月17日向信诚砌块厂下达了清障通知。2003年7月16日,A镇工作人员携带机械设备将其部分设施(行洪障碍)拆除,并扣押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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