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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主体的认定
引用本文:刘会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主体的认定[J].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2(6):108-110.
作者姓名:刘会明
作者单位:蚌埠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是我国首次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该罪的设立对恶意欠薪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极大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然而自该罪实施以来,关于该罪的犯罪主体认定问题却始终困扰着理论界与实务界,本文试图通过对刑法上劳动关系的界定,结合相关司法解释来准确认定本罪的犯罪主体。

关 键 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犯罪主体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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