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3年,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估的收费指导标准.咨询取费的基价为项目投资估算额或所耗工日数.这在当时的项目建设中,具有实际的意义.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房地业的迅猛发展,这一指导标准执行起来难度很大,变得越来越复杂.如果按这一标准执行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的咨询收费,那将是一个非常高的咨询价格.因此,在实际的使用中双方商讨的价格差异较大,增加了工作的协调难度.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为工程设计提供了先决的设计条件,咨询报告的深度决定着项目的投资.如何使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技术咨询收费标准既符合实际又便于取用,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