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欧盟RoHs指令发布后 的修改和补充 欧盟委员会于2003年1月27日 通过了《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 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第 2002/95/EC号,即RoHS指令),其 中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市 场上销售的新电子电器设备不含有 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和聚 溴二苯醚。” 鉴于指令发布过程中,欧盟工业 界对RoHS指令紧迫要求的免除建议, 以及欧盟各国政府已对欧洲电子规则 中一些被禁物质豁免表示支持,今年 8月18日,欧盟又通过第2005/618/ EC号决议《为确立电子电器设备中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