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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性质探析
引用本文:何光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性质探析[J].中国电力教育,2012(2):29-30.
作者姓名:何光辉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安徽芜湖,241008
基金项目: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教学研究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010wjjyxm04)的研究成果
摘    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具体性质"是"人文素质课",它有别于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总体性质"规定。这一性质界定,一方面基于"人文素质教育"的内涵与特征,另一方面,也是课程本身教学内容与目的的真实体现与反映。其实质在于:通过强调课程内在的"人文价值",以凸显其所具有的"培养素质、提升素质"的"人文功能"。"人文素质课"的定位对于进一步认识"基础"课程的特点,探索有效的教学理念与模式,增强教学实效性,都有着重要意义。

关 键 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性质  总体性质  具体性质  人文素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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