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中国RoHS)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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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中国RoHS)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情况[J].表面工程资讯,202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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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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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2016年第32号令)、《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23号公告)相关规定,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十二大类产品,须开展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并将结果报送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中国RoHS)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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