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办、国家统计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国资委于2006年4月7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571号),研究决定在重点耗能行业组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为此,特制定<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千家企业是指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9个重点耗能行业规模以上独立核算企业,2004年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18万吨标准煤以上,共1008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统计局提出,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或经贸委(经委)核对后确定.<方案>有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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