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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材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摘    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建材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简称: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团体标准的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与发布、复审与修订等程序和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宣贯与实施等具体要求。第三条江苏省建材行业协会负责团体标准的制定、发布,协会秘书处(简称:秘书处)是团体标准制修订的协调管理机构,负责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统筹管理。

关 键 词:知识产权管理  团体标准  建材行业  协会秘书处  统筹管理  标准制修订  标准宣贯  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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