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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面临的困惑及其对策
引用本文:倪建国.安全监理面临的困惑及其对策[J].广东建设信息,2007(2):59-61.
作者姓名:倪建国
摘    要:一直以来,监理行业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缺乏依据,概念模糊,特别是如何开展安全监理业务没有规范,思想认识不足。直到2004年2月1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明确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控纳入监理范围。然而,目前监理面临的困惑多多,不少地区存在着监理工程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在没有对监理机构履行安全监理责任的情况调查清楚的情况下,便不问青红皂白,首先问罪项目总监,并给监理企业记上不良记录或扣分,列入当地的所谓“黑名单”,给监理人员增添了“无限责任”,严重影响从业人员的稳定和监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变成了监理行业的一个沉重话题。面对种种困惑,特别是监理收费中体现不到为安全监理工作付出了艰苦劳动却得不到一点报酬。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难于承受“安全监理之苦”。这种现象如若任其下去,简直就把监理行业推上了边缘和绝路,促使多年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只好放弃监理业务,从业人员将会大量流失,监理队伍素质非但不能提高,反而逐步降低,对监理行业的稳定和发展极其不利。因此呼吁政府和社会共同研究对策,确保安全监理责权利相统一,保证监理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关 键 词:安全监理工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监理行业  监理企业  从业人员  监理队伍素质  监理业务  监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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