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发文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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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左同超,徐昊.六部委发文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J].城乡建设,2006(8):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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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左同超 徐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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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常山县规划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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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旁价格意见的通知》,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设部出台了《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主要内容是:(一)明确了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自2006年6月1日起,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二)妥善处理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对于2006年6月1目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结构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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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适用住房 结构比例 建设部 面积90平方米 施工许可证 国务院办公厅 住房项目 结构稳定 人民政府 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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